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韋伯三種權威類型:頭銜、魅力、制度,哪一種權力跟你一輩子?

韋伯三種權威類型:頭銜、魅力、制度,哪一種權力跟你一輩子?

如果明天你離開公司,有多少人還會聽你的?

回答這個問題之前,先想另一件事:你認識的那個在某公司當副總、說話很有分量的人——他離開那家公司之後呢?還有人聽他的嗎?還是他的影響力跟著他的名片一起被回收了?

這個問題的答案,揭露了一個殘酷的真相:你以為的「影響力」,可能根本不是你的——它是你座位的。

社會學家馬克斯·韋伯(Max Weber)在一百多年前就看穿了這件事。他把權威分為三種:傳統權威——來自慣例和世襲(「因為一直都這樣」);法理權威——來自正式規則和職位(「因為制度規定」);魅力權威——來自個人品質和願景(「因為我相信這個人」)。三者可以共存,但權力來源和穩定性截然不同。

魅力是三種權威中唯一可攜帶的——其他兩種,一旦離開那個位置或那個傳統,就歸零。